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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①已享受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②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③已享受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其他租房优惠政策,享受时间与其他租房优惠政策合并计算。
政策内容
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以申请时间为准),租房补贴每年度分两笔发放,半年一次,每次按50%额度发放。